关于召开传达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大会的通知 |
全校各单位:
兹定于11月16日(星期五)下午2:30在经济与管理学院报告厅召开传达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大会。请下列人员届时参加会议: 1.全体校领导(由党办、校办通知); 2.院士、人文社科资深教授(由人事部通知); 3.部分老领导(由党办、校办通知); 4.校党委委员、纪委委员(由党办、纪委通知); 5.分党委(党总支)书记、副书记(由党办通知); 6.学院(系)院长(系主任)(由党办通知); 7.机关职能部门、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(由党办通知); 8.民主党派负责人、无党派人士代表(由统战部通知); 9.离退休人员代表(由离退休工作处通知); 10.教师代表(由党办通知); 11.学生代表(由学工部、研工部通知)。 请上述参会人员携带校园卡,准时签到入场。
特此通知
中共武汉大学委员会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十四日
|
|